您的位置: 校务公开 > 德育之窗 <正文

福建省泉州艺术学校开展“美好生活 • 民法典相伴”主题宣讲活动

2022-05-27 11:29:04 来源:

为了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,切实让民法典走进校园,来到学生身边,5月26日下午,我校法治副校长、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张利娟检察官为师生来了一场 《民法典中未成年人的权利义务》的主题宣传活动。



活动开始,张利娟副校长讲述了《民法典》产生的时代背景和出台的重大意义及亮点,围绕《民法典》中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相关内容,帮助大家理解《民法典》规定的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,以及享有的生命权、身体权、健康权、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、隐私权等权利概念;同时对未成年人的家庭、财产、民事、监护、法定代理人、抚养等权利进行详细讲解;通过未成年人的家庭、财产、民事、监护、法定代理人、抚养等典型案例引导学生思考,让大家直观感受到了《民法典》就在身边。

提醒告诫师生注意综合运用民法和刑事保护方式,预防和惩戒恶性校园欺凌、性骚扰等违法犯罪行为。提醒同学们要增强防范意识,自己被害或发现违法犯罪行为,一定要及时向学校、警方报告,决不能隐、忍,害怕!

张利娟法治副校长在讲座上与大家积极互动,还为在场学生发放了《民法典》相关法制宣传书籍。活动结束后,同学们纷纷表示从讲座中学到了许多法律知识,以后和同学之间相处要互相帮助、互相包容,争做健康阳光的新时代好少年。

通过此次《民法典》的专题宣讲,加深了师生们对民法典的理解,自觉提升了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,助推法治校园建设,掀起了共同学习《民法典》的热潮,营造了浓厚的校园法治环境。

为了配合《民法典》的宣传,我校还开展相关国旗下讲话和主题班会活动。



今后,学校将继续积极与司法部门沟通协作,将“法治进校园”活动常态化,为将法治理念根植于未成年人心中、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力量。

 

初审:朱玉娟

复审:洪小松

终审:陈一新



责任编辑:qzysxx
版权所有:泉州艺术学校 [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 备案号:闽ICP备10010428号]
地址:丰泽区博东路203号
邮编:362000   电话:0595-22460486   0595-22460459
闽公网安备 35050302000763号